事项名称
信用查询
申请条件
- (法人和非法人组织)申请条件:江苏省内法人和非法人组织
- (自然人)申请条件: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的自然人
办理材料
-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:
1)、社会法人有效登记证件(工商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); 2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)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- 自然人:经办人身份证原件
办理方式
- 线上办理 ——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
*线上办理在线填写《社会法人公共信用查询申请表》 立即申请 - 线下办理 ——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
办理机构:镇江市信用办
办理地点: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79、380信用窗口(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)
联系电话:0511-88971558
办理时间:工作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30-5:30)
*线下办理下载并填写《社会法人公共信用查询申请表》 立即下载 - 线下办理 —— 自然人
办理机构:镇江市信用办
办理地点: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79、380信用窗口(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)
联系电话:0511-88971558
办理时间:工作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30-5:30)
办理流程
- 提交材料 > 审核材料 > 提交申请 > 出具报告
收费标准
设定依据
《关于印发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:第三章 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
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依据信息主体授权,按照信息目录明确的授权查询信息范围,通过信用服务窗口、信用网站、信用APP等途径,向信息使用单位和公众提供查询服务。
信息主体申请查询的,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;信息主体授权他人查询的,应当提供授权证明(书面或短信验证等方式);信息主体通过信用网站、信用APP等线上查询或授权查询的,应当通过身份识别认证。